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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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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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1241版)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南京证券股票,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以及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南京证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文件南京证券股票,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南京证券股票,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南京证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6.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南京证券股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南京证券股票,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国家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南京证券股票,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股票事宜;

9.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股东的相关资格要求南京证券股票,对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和筛选;

10.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南京证券股票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南京证券股票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三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紫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紫金集团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南京证券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鉴于紫金集团参与本次认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且紫金集团承诺60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的批准,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在紫金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紫金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董事陈峥、陈玲、成晋锡、李雪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南京证券股票。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南京证券股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反洗钱2022年度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 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下同)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南京证券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南京证券股票。除紫金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紫金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南京证券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南京证券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105,908,310股(含本数)南京证券股票。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拟认购金额为5.00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南京证券股票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南京证券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南京证券股票

紫金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南京证券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紫金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含5%)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南京证券股票。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以及证券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南京证券股票。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含本数)南京证券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拟运用于以下方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南京证券股票。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九)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鉴证报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南京证券股票。关联监事黄涛、田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2022年度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对相关事项无异议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南京证券股票

③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南京证券股票

③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南京证券股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028,659,151.40元南京证券股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南京证券股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86,361,0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8,636,103.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09%。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南京证券股票。董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南京证券股票。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南京证券股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09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南京证券股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南京证券股票。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及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南京证券股票。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国资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51.93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滨,住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产权经营、项目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等南京证券股票。国资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紫金集团是国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8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滨,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一期10号楼27F,主要经营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紫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相关方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南京证券股票

(二)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45.53亿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根,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南京证券股票。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其相关方包括新工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新工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

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25.82亿元,法定代表人乔海滨,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68号,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等南京证券股票。交通集团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其相关方包括交通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交通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安达基金”)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本8.18亿元,法定代表人张睿,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9楼,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南京证券股票。本公司持有富安达基金49%股权,其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富安达基金系本公司关联方。

(五)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信托”)系紫金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32.71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峥,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0层,主要经营信托业务南京证券股票。紫金信托是紫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陈峥女士同时担任紫金信托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注册资本100.07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升荣,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主要经营存贷款、结算等业务南京证券股票。本公司副董事长陈峥女士同时担任南京银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七)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银行”)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36.61亿元,法定代表人赵远宽,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主要经营存贷款、结算等业务南京证券股票。紫金集团副总经理孙隽女士同时担任紫金银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八)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南京证券股票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南京证券股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南京证券股票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南京证券股票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南京证券股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0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南京证券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南京证券股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南京证券股票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南京证券股票。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87家,收费总额7,940.8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电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房地产、文化、体育等行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南京证券股票。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监管措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南京证券股票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锋,199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南京证券股票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南京证券股票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平,199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开始为南京证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南京证券股票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南京证券股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合计88万元南京证券股票。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了解和审查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予以认可,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南京证券股票。独立董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其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的金额为5.00亿元南京证券股票。紫金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紫金集团之间没有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类别相同的重大关联交易南京证券股票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南京证券股票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南京证券股票。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包括紫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05,908,31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含本数)南京证券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中,紫金集团拟认购金额为5.00亿元。紫金集团于2023年4月27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紫金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28.48%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南京证券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紫金集团没有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类别相同的重大关联交易南京证券股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8.48%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南京证券股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紫金集团于2008年6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674919806G,法定代表人为李滨,公司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一期10号楼27F,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南京证券股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紫金集团100%股权,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作为出资人的国有企业。紫金集团经营情况稳定,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紫金集团资产总额分别为809.10亿元、933.11亿元和1,103.99亿元,净资产分别为377.75亿元、444.32亿元和524.36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紫金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55.36亿元、53.87亿元和58.4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2.09亿元、35.78亿元和39.8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105,908,310股南京证券股票。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拟认购金额为5.00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南京证券股票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南京证券股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南京证券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南京证券股票

紫金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南京证券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紫金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综上,紫金集团本次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南京证券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紫金集团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支付认购款项的风险可控南京证券股票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紫金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表明其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助于公司应对行业竞争、实现战略目标,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南京证券股票。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而对紫金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在对涉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南京证券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认购价格公允,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南京证券股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08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证券股票,现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京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9,764,68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南京证券股票

根据前述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387,537,630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299,84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497,677.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73,802,165.69元南京证券股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0)0012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南京证券股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南京证券股票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南京证券股票。2020年1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证券股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约定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和营运资金,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南京证券股票。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约定投向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南京证券股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均包括公司原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三)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南京证券股票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南京证券股票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京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南京证券股票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南京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南京证券股票。南京证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南京证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南京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数额不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南京证券股票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1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公司《章程》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注:章程有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南京证券股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南京证券股票

特此公告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南京证券股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南京证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与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南京证券股票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下转B1243版)

本版导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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