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Connor 比特币行情 2024-07-18 44 0

重要提示

1、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1号)准予注册证券指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基金证券指数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指数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证券指数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认购本基金证券指数。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证券指数。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自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进行发售证券指数。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指数

8、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证券指数

9、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详见以下“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部分,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证券指数

10、投资者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证券指数

11、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证券指数。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认购费用/佣金。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0%。

12、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证券指数。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证券指数。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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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证券指数。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4、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和/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证券指数。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5、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都属场内份额证券指数

16、投资者可阅读刊登在2024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华安深证主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证券指数。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7、各发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证券指数。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1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证券指数

19、本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2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具体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部分内容证券指数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并予以公告证券指数。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回交易,须先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证券指数。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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