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Connor 比特币实时行情 2024-07-18 56 0

重要提示

1、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4年1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01号文准予注册证券指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指数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指数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证券指数

5、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证券指数。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投资人可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

6、本基金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证券指数。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若未来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在募集期限内拟开通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具体机构及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调整本基金的发售时间(包括一种或多种发售方式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7、认购开户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或称“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或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证券指数

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指数。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如投资人需新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证券指数,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指数。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油气资源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证券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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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证券指数,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指数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证券指数

8、本基金认购费率或认购佣金比率不高于0.80%证券指数

9、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若本基金在募集期限内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则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证券指数。若本基金达到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募集规模进行限制,具体办法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证券指数

10、投资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证券指数

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证券指数

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但需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证券指数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证券指数。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进行认购证券指数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的瑕疵或其它障碍证券指数

14、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证券指数。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人过错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5、在本基金认购期内,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证券指数

16、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证券指数。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7、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证券指数。投资人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上,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并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

18、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证券指数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本基金还有可能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如变更、增减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上公示,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的公示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证券指数

19、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010-85186558或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证券指数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证券指数

21、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证券指数。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2、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指数。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证券指数。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证券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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