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12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中微公司(证券代码:68801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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