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一员工被警示:营销过程承诺收益
中新经纬10月8日电 据四川证监局网站消息,近日,四川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成都青白江证券营业部一员工出具警示函证券收益。
来源:四川证监局网站
具体来看,经查,杨晓宁在国金证券成都青白江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在客户营销过程中承诺收益的行为证券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证券收益。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国金证券前身为成都证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于1990年12月,注册地在四川省成都市证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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