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Connor 比特币行情 2023-12-29 62 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证券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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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PAN KE先生、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江新明先生、杨明远先生、李显显先生、陈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彬先生、张炳辉先生、王文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PAN KE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有限公司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证券有限公司。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张炳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证券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任期为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 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润蕾先生、康佳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钟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有限公司

(二) 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钟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有限公司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PAN KE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明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有限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证券有限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杨明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季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有限公司。季德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余治华先生、刘增女士、陈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秦扬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文兵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对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583836

电子邮箱:securities@asieri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1弄前滩世贸中心(三期)B栋19F

特此公告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简历

季德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证券有限公司。季德先生于复旦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2016年至2019年,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2019年至2020年,于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证券有限公司。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钟毅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钟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证券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596号上海前滩雅辰悦居酒店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PAN KE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证券有限公司,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证券有限公司,出席3人;

3、 财务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证券有限公司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证券有限公司,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证券有限公司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证券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超凡、盛也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证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证券有限公司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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