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东海证券一员工被责令改正
日前,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王晶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委托证券。江苏证监局称,经查,王晶在东海证券常州博爱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彦琳)日前,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王晶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委托证券。江苏证监局称,经查,王晶在东海证券常州博爱路营业部工作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决定对王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委托证券。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